2025年銀行春季校園招聘業務常識精選(25)
下列不屬于借款人的義務的是( )。
A.如實提供銀行要求的資料(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)
B.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、財務核定的監督
C.向銀行的上級監管部門反映、舉報有關情況
D.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
答案:C
解析:借款人的義務規定如下:(1)應當如實提供銀行要求的資料(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),應當向銀行如實提供所有開戶行、賬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,配合銀行的調查、審查和檢查。在此基礎上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作出評價;銀行的調查、審查、檢查,貫穿于貸款審批、發放、執行的各環節中,銀行可以借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,確保貸款的安全。(2)應當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、財務核定的監督。(3)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。(4)應當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。(5)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,應當取得銀行的同意。(6)有危及銀行債權安全的情況時,應當及時通知銀行,同時采取保全措施。C項是貸款人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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